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3〕160号)全文解读与下载指南
一、通知全文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通知
建质〔2013〕160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规划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有关行业协会:
为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我部组织制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9月30日
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1 总则
1.0.1 为加强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明确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特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含地铁、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磁浮等)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
1.0.3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符合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总体规划的要求。
1.0.4 设计文件应做到内容完整、深度适宜、图面清晰、文字简明,并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
2 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2.1 总体要求
初步设计文件应满足以下要求:
- 确定线路走向、车站位置、结构形式、施工方法;
- 确定主要技术标准和技术设备选型;
- 确定工程规模、主要工程数量;
- 提出主要设备清单和工程概算;
- 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2.2 设计说明
设计说明应包括:工程概况、设计依据、设计范围、设计原则、主要技术标准、工程特点及重难点分析等。
2.3 线路设计
应包括线路平面设计、纵断面设计、配线设计、轨道结构设计等,并附相关图纸和计算书。
2.4 车站与区间设计
应包括车站建筑、结构、通风空调、给排水及消防、动力照明、自动扶梯与电梯等专业设计及区间隧道结构设计。
2.5 机电系统设计
应包括供电系统、通信系统、信号系统、通风空调系统、给排水与消防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综合监控系统等设计。
2.6 车辆基地设计
应包括车辆段、停车场总平面布置、房屋建筑、工艺设备、道路、绿化等设计。
2.7 工程概算
应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编制工程概算,包括编制说明、总概算表、单位工程概算表等。
3 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3.1 总体要求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以下要求:
- 满足施工招标、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及工程验收的需要;
- 各专业设计文件应相互协调,无矛盾;
- 图纸应标注清楚,尺寸准确,选用标准图或通用图应注明出处。
3.2 图纸及说明
施工图应包含总平面图、线路平面纵断面图、车站建筑结构施工图、区间结构施工图、机电系统施工图、车辆基地施工图等,并附设计说明、设备材料表及计算书。
4 文件编排与格式
设计文件应按下列顺序编排:封面、扉页、设计人员名单、目录、设计说明、图纸、概算或预算。文件格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
三、本规定的意义与实施要点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出台,填补了我国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方面的标准空白。它统一了各阶段设计文件的编制要求,有助于提高设计质量、控制工程投资、保障施工安全。
实施中须注意:
- 设计单位应严格对照规定各章节,逐项落实编制深度;
- 建设单位在招标和合同管理中应明确要求设计文件达到规定深度;
- 审查机构应将本规定作为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审查的重要依据。
四、PDF版下载方式
您可通过以下途径获取建质〔2013〕160号通知的PDF文件: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在“政策发布”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栏目中检索文号“建质〔2013〕160号”。
- 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部分标准及规范可在线查阅并下载。
- 各省级住建厅网站:通常转发住建部文件并提供附件下载。
- 专业数据库:如“北大法宝”“中国知网”等,可检索文号并下载PDF。
如需直接下载,可将以下链接复制到浏览器地址栏(示例,实际以官方发布为准):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1310/20131012_215650.html
(注:请以住建部官网最新链接为准,本文不提供直接下载附件,请通过官方渠道获取原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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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10-28 08:04:51